自激光電視問世以來,在它的廣告中就頻頻提到," 高的音畫效果體驗,同時具備"護眼"功能,看再久都不會傷害眼睛",不少家長為此愿意為其高價買單。然而,激光電視真的如宣傳所講,可以做到科學"護眼"嗎?
根據醫學人士解析,激光電視是發射藍色激光成像,而激光光源的短波藍光是人眼殺手,即使你不直視激光束,長期觀看激光電視仍然有可能對人眼造成傷害!彪m然激光電視的屏幕是通過漫反射將光源折射出去,但是依舊會有部分的光線會直射入人眼,而激光波段本身偏窄,看久了眼睛則會出現疲勞干澀等癥狀。
隨著購買激光電視用戶增加,用戶使用后的真實感受,也通過吐槽的形式在網絡各個平臺迅速傳播。而如今,激光電視傷眼睛再添新證據,將原本爭議纏身的激光電視再次推向風口浪尖。
根據專業測試機構對激光電視的統眩光值(UGR)的測試結果顯示,激光電視在黑天暗場環境下的UGR值高可達到33.9,遠遠超出UGR=19這個行業公認的舒適區間 高值,甚至突破了UGR=28這個“不可忍受”值。
(激光電視模擬夜間環境下的UGR測試結果)
基于此,專業評測機構給出了結論:超出人眼可忍受 限值,會引發人眼 不舒適感。
何為UGR值?中文全稱“統 眩光值“,是由 際照明委員會(CIE)頒布的,用于度量處于室內視覺環境中的照明裝置發出的光,對人眼引起不舒適感主觀反應的心理參量。由于視野中不適宜亮度分布,或存在 端的亮度對比,會產生人眼無法適應之光亮感覺,可能引起厭惡、不舒服甚或喪失明視度。這是引起視覺疲勞的重要原因之 。
(UGR值超過19,人眼就會感覺不舒適)
統 眩光值,正是衡量這種人眼不舒適程度的參量。通常,UGR值分28、25、22、19、16、13、10等七檔:28為不可忍受值,25為不舒適感值,22為剛剛不舒適感值,19為感覺舒適與不舒適的界限值,16為剛剛可接受值,13為剛剛感到眩光值,10為無眩光感值。此次測試中,激光電視UGR值大大超過了標準的臨界值。
以上問題,投射到現實中的具體表現就是,“激光電視白天受日光影響看不清,晚上關燈看晃眼睛”。
(相比液晶電視(左側),激光電視(右側)畫面色彩泛白,光感刺眼)
眾所周知,激光本身就具備 強的單 方向性,如果不小心直視到激光源光束,大量的光能則會在瞬間聚中于視網膜上,給眼睛造成不可逆的 性損傷。此次,激光電視在暗場環境下的UGR值達到了33.9,超過了UGR標準的臨界值,再次暴露出激光電視的眼健康問題,足以引起消更多費者的警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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